2022年起,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大力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探索解决城镇老旧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方法,取得一定成效。近日,位于东风路老黑香行的店主林军夫妇喜上眉梢,原来是他们的新居刚刚落成。新居建好后,他们计划一楼用作铺面,二楼用作居住。这座林军曾祖父留下的老房子,每到夏季,外面下雨,屋里也“下雨”。
得益于该市去年年底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危房安全隐患的指导意见》,林军积极响应政策,立刻拆除老房,在原址新建房屋。与此同时,许多和林军一家情况一样的居民也纷纷申请拆旧建新。截至目前,贵港市已有84栋自建房申请拆除重建,已批准68栋,其中在建20栋,已建成5栋。
据了解,贵港市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心城区C、D级危房无需办理规划许可证,按“四不变”原则进行拆旧建新,即:原地址不变、原面积不变、原层数不变、原层高不变,逐步解决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在未发布征收决定的区域拆旧建新的房屋产权人,需承诺配合后期征收工作并按照拆除前房屋进行征收补偿。重建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高度等须符合拆旧建新相关规定,在不改变现有消防条件的前提下,可不再另行办理规划许可、消防审验(或备案)等手续。
政策出台后,古榕路上的许多老房屋的居民也纷纷申请拆旧建新,林仕彪在街道和住建部门的支持下,也申请拆旧建新。古榕路89号,林仕彪家原来的砖木结构小楼是他父亲留下的,原建于1950年,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房子已十分破旧。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经专业技术人员初步判定,该房屋承重墙体已发生倾斜且开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此,街道办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他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现在,他家新房正在建设中,每天他都会来看看进度,预计年底前可以完工。新建好的2层小楼,占地约60平方米。
贵港市在自建房安全专项隐患整治工作中发现,老城区存在一定数量房龄较老、结构损伤严重的自建房,此类自建房建设年代久远,无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结构安全存在“先天不足”,已无维修价值或者维修成本很高。群众主动维修的意愿不强,只是简单修补损伤部位,未能彻底消除房屋隐患。近几年,贵港市对郁江两岸进行整治开发,老城区经济得到一定的复苏,来此旅游消费的人日渐增多,地段经济价值凸显。不少群众希望老城区危房能够拆旧建新,不仅能改善市容市貌,更重要的是消除了房屋的安全隐患。为此,贵港市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研,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就如何解危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对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的解危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增设了专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行政业务科室,将自建房安全使用、自建房安全鉴定、城镇自建房安全普查等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